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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11-12 18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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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情连接规则(修订)
友情链接的交换代表两站之间建立起一定的合作关系,联盟会尊重所有建立友情链接关系的站点,同时也希望申请与联盟建立友情链接的站点遵守如下前提:
一、站点内不包含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条例的内容。
二、尊重本站,接受本站定位,有诚意致力于协调双方站点之间的关系。
三、遵守本站的对外规则,例如转载条例、版权要求等规则,并在发生争端时可以与本站共同配合解决问题。
四、与本站维持良好的互动关系,杜绝两站之间出现不良现象,例如无理攻击、无据谣传等恶意信息。
本站与申请友情链接站点的合作范围:
一、以仙剑游戏作为主题的站点
二、大型游戏门户网站
三、与本站互有了解,对合作关系具有积极意义的其他主题站点
无特殊情况,仙剑主题论坛申请友情连接站点须满足的具体标准如下:
1、成立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站点不予连接。
2、无论坛的站点不给予Logo连接。
3、只给予本站文字连接的站点不给予Logo连接。
4、站点注册会员数低于200,日发帖数低于20者不给予链接。
5、免费站点注册会员数低于500,日发帖数低于50者不给予Logo连接。
6、如站点友情连接超过40个或者为滚动连接,将考虑是否交换友情链接或降低链接规格。
7、如站点在未通知本站的情况下无法访问达2周以上,将取消其友情连接。
8、如站点的Logo地址失效,或因该站点的Logo问题导致影响浏览,将修改其连接形式为文字连接。
9、如站点在未通知我站情况下修改连接形式或取消连接,将对其连接进行相应修改或取消。
10、主页只与友站主页交换连接。
对于此友情链接交换标准,联盟保留最终解释权与酌情修改权,亦会随时关注已建立合作关系的友情链接站点。如发现有不合两站发展积极意义的现象,会考虑撤消友情链接关系。在此联盟希望与所有建立友情链接的站点合作愉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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