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仙剑联盟仙三外传讨论版版规 2006-02-07修订版
中国仙剑联盟仙三外传讨论版版规
2006年2月7日
根据中国仙剑联盟用户守则及中国仙剑联盟仙三外传讨论版版规V1.07(2004-05-19制定,2004-08-09,2004-10-29,2004-11-14,2005-02-10,2005-02-14,2005-08-01,2005-10-04共七次修正)修改制定本版规,版权所有,严禁擅自修改、盗载、借用。
目录
序言
第一章 总纲
第二章 讨论范围
第三章 发帖规则
第四章 相关著作权的规定
第五章 违规行为的处理
第六章 公用信箱和QQ群
第七章 其他
序言
本版自从2004-05-19开版以来,见证了仙三外传问情篇的成长过程,也在大家的帮助和支持下,逐渐发展壮大。本版的版规也随着这个过程历经修订增补,现整理本版版规如下。希望为本版日后的运行与发展提供参考和保障。
第一章 总纲
第一条 中国仙剑联盟仙三外传讨论版(以下简称本版)属于中国仙剑联盟论坛的游戏与技术版块。本版旨在于提供相关游戏的资料与帮助,为中国仙剑联盟联盟会员(以下简称联盟会员)提供讨论、沟通、交流、寻求帮助的场所。
第二条 本版版规在于明确本版讨论范围、发帖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并违规处理等规则,以及明确本版其他附加范围。
第三条 本版版规的制定、修改、解释权在于本版版主及联盟管理员。
第四条 《联盟用户守则》等联盟一切基本规则适用于本版。
第二章 讨论范围
第五条 本版以游戏《仙剑奇侠传三外传•问情篇》(以下简称仙三外)为讨论主题。故本版所有主题帖以及回帖须与仙三外相关,可以是任何关于仙三外的消息、资料、攻略、心得、相关讨论、疑难求解、乃至同人作品等。
第六条 仙三外作为《仙剑奇侠传》系列游戏的一部分,与仙三外相关的、附带的仙一、仙二、仙三的讨论亦在本版讨论范围之内。
第七条 联盟各个版块有其固有讨论范围,偏离本版讨论范围的主题贴子,版主、超级版主、管理员有权对其做出处理,将其移动到其它相应的联盟版块中。偏离讨论范围的回帖,视其偏离的轻重程度,亦有权对其做出相应处理。
第三章 发帖规则
第八条 联盟会员在本版发帖透露游戏相关背景资料时,须注明来源,不许发表不实消息、谣言、或混淆视听的言论,以免被他人误会成确切的官方消息,从而造成混乱与不便。
第九条 联盟会员在本版发帖时,须注明帖子简要内容,做到标题明确清晰。不要使用空洞的标题,以免对他人的浏览、查阅和检索造成不便。本版版主、超级版主、管理员有权对标题不合规定的主题帖进行修改。
第十条 不要发布重复的主题帖。请善用置顶帖与论坛的搜索功能。关于仙三外的大部分重要数据、资料、攻略、讨论、常见问题等均已由版主整理并置顶,供快速查寻之用。如需对相关话题进行讨论,只需通过置顶帖或搜索找到想讨论的主题,直接进入并回复即可,勿再开新主题。重复主题的讨论帖会造成其它版友的不便,也会浪费网络资源,对于重复的主题帖,版主、超级版主、管理员有权对其作出相应处理。
第一款 关于游戏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可能的硬件、软件等非攻略性问题,在发帖前请先参见《仙三外传•问情篇》1.1版补丁(繁•简)下载&官方FAQ,仙剑非攻略性问题集以及关于仙三外传发行、购买、安装、运行等问题的专题讨论贴如经查阅、回帖依旧无法寻找到解答方案,方可开新主题。
第二款 关于仙三外的攻略、资料、心得等攻略性问题及其相关的讨论和解答,游戏中文化类帖子涉及到的问题等,请先参见仙三外传攻略性问题集(新增地图打包下载)(资料为主)以及★☆★常见问题集及讨论帖、文化类帖列表★☆★(问题为主)。若无法得到解答方案,方可开新主题。
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形式的灌水行为。灌水行为的定义为发表缺乏内容、没有意义的帖子,以及版聊等。具体如纯粹数字帖、纯粹表情符号帖、过于空泛的言论或一帖多发的重复帖等。
第一款 对于违反此项规定的帖子,版主等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,如封闭、删除等,这里包括主题帖和回帖。
第二款 对于投票帖主帖。空泛无意义的投票,特别是纯粹的角色人气投票因容易引起大量灌水行为,故严格禁止。
第三款 对于投票帖的回复。如果仅仅是简单的重复所选选项或者其他形式的内容空洞的回帖,版主等有权对其进行删除处理。
第十二条 禁止无意义的考古行为。本版在置顶贴中整理列出的帖子,如果需要,自行查阅即可。若非重要的、有意义的回复,请勿将之前写有这些内容的原始帖子再顶上来,对于没有实际意义的回复,版主等有权采取相应措施。
第十三条 尽量避免连击行为。所谓连击行为是指在他人未作出回复之前连续发数个回复帖。请善用编辑功能,以免造成版面的混乱和对他人造成不便。对于连击帖子,版主等有权对其进行编辑合并删除等。
第十四条 禁止刷版。所谓刷版,是指短时间内通过各种形式使得自己的主题帖、回复帖、图片等充斥版面,从而影响论坛版面并对他人浏览查阅造成不便。对于这类帖子,版主等有权进行编辑合并删除等,对严重刷行为者,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力。
第十五条 严禁在版内进行谩骂行为、发表人身攻击或过分的言论。发表言论时请注意勿对他人和游戏原创人物、游戏制作公司和游戏本身进行攻击或发表谩骂、无理、过分偏激等可能造成普遍不适的言论,也不可在版内使用不文明的字眼,以免造成对他人的侵犯或引起普遍反感。对于此类帖子,版主等有权进行删除,对于相关会员,版主等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。
第十六条 严禁询问、提供、讨论和宣扬任何相关盗版、破解的内容,包括免CD补丁等。不对盗版用户提供包括“繁化简,免CD补丁”在内的任何技术支持,也不提供任何相关免CD补丁等的下载信息。对于此类帖子,版主等有权进行删除、锁定、屏蔽相关内容等处理。
第十七条 禁止提供游戏动画的下载及相关地址等信息。正版用户可通过CPK分解器等方式自行获得动画文件,相关方法见置顶帖。这里不包括版友自行剪辑、加工、制作的动画作品。对于违规帖子,版主等有权进行删除、锁定、屏蔽相关内容等处理。
第十八条 不限制提供仙三外音乐的下载及其相关信息。
第四章 相关著作权的规定
第十九条 著作权声明。出于对联盟会员著作权的保护,对于在本版内发表的原创的文学、画作及其它种类的作品帖,建议加上著作权声明,如「拒绝转载」、「接受自由转载」等转载条件。无注明著作权声明条件的帖子(包含讨论帖的发言),一律默认为「未经作者同意,严禁转载」。
第二十条 出于对他人著作权保护的考虑,联盟会员在从他处转载帖子时,务必在标题中加注「转载」字样。对于未注明「转载」字样的转载帖子,版主等有权对其进行修改、锁定等处理。
第二十一条 报导性质转载帖子。包含文字或扫描图片等形式的新闻报道帖子,以及官网公布的消息资料等,属「公开性发表」,转载时,请务必注明原出处、作者、图片扫描者等信息。若未注明但可查得原始出处的帖子,版主等有权对其进行修改,添加相关信息。若无法查得原始出处,不得缺少「转载」字样。
第二十二条 作品性帖子的转载。包含文学、画作、合成图、讨论帖等原创性高的帖子,转载时请务必征求作者同意,并在帖子内附上如下资料:原出处的网络链接,作者在原出处所使用的ID、姓名,作者的授权证明(如MSN对话,短信内容等等。关于此项,已通过短信等方式交与版主审核,须注明审核版主ID。)对于未经授权即转载的原创性高的帖子,版主等有权对其进行封闭、屏蔽等处理。
第五章 违规行为的处理
第二十三条 对于故意违反本版规定及联盟其他普遍性规定的恶意贴子,删无赦。
第二十四条 对于无心之过却违反规定的帖子,视情况封闭或删除。
第二十五条 对于屡次违规而无视劝告者,上交联盟管理员处理。
第二十六条 对于严重违犯本版版规或联盟其他相关规定者,直接交管理员处理。
第二十七条 对于其他违反版规或联盟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,版主等保留处理权。
第六章 公用信箱和QQ群
第二十八条 本版设立的公共邮箱和QQ群为本版扩展范围,其间的会员行为需要遵守联盟用户规则和本版版规。
第二十九条 本版设立公用邮箱用以保存相关资料或提供文件传输、储存场所。
第一款 本版公用邮箱地址为palismylife@sina.com,用户名密码均为palismylife。
第二款 发送文件到此邮箱,请同过附件的形式并且在标题中注明接收者ID。
第三款 接收者使用完后,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相关邮件。
第四款 任何人禁止删除他人邮件以及邮箱内本有的相关资料,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使用。
第五款 根据自愿原则,可删除邮箱中的垃圾邮件。
第六款 请勿擅自修改邮箱密码。
第七款 如邮箱遭到破坏,请通知管理层。
第三十条 本版设立QQ群,以供交流和沟通之用。
第一款 本版QQ群号码为14401729。
第二款 加入本QQ群者,须为联盟会员,群管理员有权拒绝非联盟会员加入。
第三款 加入时需要注明联盟会员ID(即您在联盟的用户名),加入后须将群名片中姓名改为联盟ID。对于不符合此规定的会员,群管理员有权将其从群中删除。
第四款 请勿在群中讨论本版版规及联盟其他相关规定所禁止的内容,如盗版、免CD等。对于违规成员,群管理员有权将其从群中删除。
第五款 请勿在群内进行刷版等影响他人的行为。若情节严重,群管理员可将其从群中删除。
第六款 根据自愿原则,群中成员可向群帐号充值以增强其性能,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限,但是不得违反以上规定,不得擅自利用所得权限删除会员。
第七章 其他
第三十一条 本版讨论范围等允许随着论坛的发展进行修订和填补,相关内容也需要遵循联盟相关普遍性规则和本版版规。
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原版规V1.07同时废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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